关于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者:单宝来发布时间:2021-09-07浏览次数:399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已启动,为开展好本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主要推荐程序及名额限制

1.山东省:发明、实用新型专利10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

2.青岛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3.各全国性行业协会:3项。

4.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院士推荐的项目须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推荐(不占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名额)。

5.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2.单位推荐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二)时间要求

1.各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发送至shanbl@upc.edu.cn

2.各单位请于9月27日前报送申报书纸质材料(包括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及附件)一式3份,学校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

3.最终版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五、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红宝石9999hbs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单宝来   86981831   shanbl@u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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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石9999hbs

2021年9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