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国家基金交叉科学部2023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张勇发布时间:2023-07-10浏览次数:10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交叉科学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交叉科学领域学术交流活动,交叉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3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旨在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征集类型:能有效推动交叉科学发展,或能有助于交叉科学领域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的专题研讨会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所在单位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交叉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接收时间为2023810日—202381616:00

2.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选择“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进行项目申报。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交叉科学部相应代码(T01:物质科学领域,T02:智能与智造科学领域,T03:生命与健康科学领域,T04:融合科学领域),申请代码2不填写。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进行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 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11日至20241231

4. 项目申请书应包括:研讨主题的背景和意义,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专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项目选题应具有显著的前瞻性与交叉性,对交叉科学部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起到推动作用。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出版物等;若申请获得资助,上述成果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依据。

5.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7.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三、基金委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电话:010-62327468;010-62325147

  Email:interdis@nsfc.gov.cn

 

 四、学校项目受理

请有意向申请的科研人员提前与红宝石9999hbs联系,电话0532-86981837邮箱20130089@upc.edu.cn

为提高申请质量,请于2023816日提前提交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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